会员福利制度
为充分体现商会对每位会员及会员家庭的关爱,增强商会凝聚力,特制定具体福利内容和标准如下:
(一)会员儿女高考升学和参军光荣贺礼
1、考入985、211高校的,商会送贺礼2000元;
2、参军的,商会送光荣贺礼1000元。
(二)会员生日祝福金
所有会员逢生日时,商会送生日祝福金88元。
(三)女会员三八妇女节节日幸福金
每年3月8日商会给每位女会员送节日幸福金88元。
(四)会员及子女结婚祝福金
所有会员及子女结婚时,商会送结婚祝福金1000元。
(五)家庭直系亲属去世安抚慰问金
会员家庭直系亲属去世时,商会送安抚慰问金500元。
(六)会员生病住院慰问金
会员生病住院商会送慰问金1000元。
(七)提供医疗/体检绿色就医通道
备注:上述各项福利需个人自愿申请。
招待用餐规定
为进一步规范商会业务招待用餐的规定,更好地管控各项招待费用,特制定以下规定:
1、业务接待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人或与本会有关业务活动,要从严控制,接待规格根据情况,有所区别,从简安排,以减轻费用负担。确需接待必须事先填写《招待用餐审批表》并报秘书处,经秘书长、会长(轮值会长)签批后方可执行,特殊情况来不及填单的必须事先电话请示秘书处,由秘书处履行报批手续,事后须补填《招待用餐审批表》,并安排有关人员(常务理事等)参加。
2、商会接待费参照温州总商会宴请标准执行。
3、商会食堂午餐免费对工作人员和来商会办事人员开放,按30元/人标准,不提供早、晚工作餐。
4、商会成员因私事需利用商会食堂招待客人的,其费用由个人承担,需提前两天通过秘书处预订,商会收取一定材料、成本费(水、电、调料费等)。
5、商会各级人员应勤俭节约、廉洁奉公、遵纪守法,严格执行财务制度,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扩大招待范围和开支标准,对违规违纪者,财务拒绝予以报销。